关于开展2021年秋季开放教育学籍异动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市县电大:
根据国开和我省学籍工作安排,现将2021年秋季开放教育学籍异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业务范围
转学、转专业、自愿退学
二、办理对象
开放教育本、专科学生
三、开放教育学籍异动上报截止日期
电子材料、平台操作上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截止至2021年8月26日17:00。
四、办理流程
1、学生本人需向学籍所在的教学点提出申请。
2、教学点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学生填写“各类学籍异动申请表”(附件1、2)并上报分校。
3、分校负责汇总、审批所辖教学点上报的各类学籍异动申请表,并填写《开放教育学籍异动汇总表》(附件3),统一上报省学籍科。转入的学生由接收分校负责报送材料及汇总表。
4、省学籍科负责审批全省的学籍异动申请,并上报国家开放大学终审。
5、待国家开放大学下发学籍异动终审结果,省电大将通过系统发布学籍异动终审结果。请各分校及时登录教务系统查看,如有问题与省电大学籍科反馈。
五、重要说明
1、转学由学生提出申请,各教学点只要同年级、同学期有相同的专业,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学生的转入、转出。
2、同一年度季节,同一教学点,不得做同专业转学处理(如,A教学点a教学班的16春法学专科不得转入A教学点b教学班的16春法学专科,转专业可以)。
特别提醒:做学籍异动时,同一学生不要在同一学期内进行二次学籍异动(系统只默认一次),以免影响学生毕业审核。
3、学生转入的教学点必须有开设转出教学点相同的专业。
4、转学转专业必须满足的条件:相同入学年级、相同入学学期、相同学生类型、转入教学点有开设的专业(注:学生类型包括开放本科、开放专科、课程开放、一村一)。
5、学生不能从低学历转入高学历。
6、开放教育新生入学后第一学期不能转学、转专业。
7、转学转专业后学籍有效期仍从入学注册起计算。
8、学生转学、转专业前所获得的成绩及学分仍然有效。
9、申请转学的同时可以申请转专业。
附件:1、跨省转学申请表
2、国家开放大学自愿退学申请表
3、开放教育学籍异动汇总表
福建电大教务处学生服务中心(学籍科)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