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退役士兵招生管理工作,指导各分校、学院、工作站更有序开展2019年春季退役士兵招生工作,省电大招生办梳理了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总结了招生管理工作的经验,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大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工作。
有关报名对象的要求
1、当年退出现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以选择参加一次免费职业教育。
2、我校上报省民政厅招生计划中学制是“三年制”,这与普通开放教育学制不同,在学生报名时应明确告知学生须在三年内按计划完成学业,按时取得毕业证书。
3、在招生过程中,应与退役士兵充分交流,详细介绍电大学习基本情况和要求(作业、考试、毕业条件等),要选择有强烈学习意愿的退役士兵报读电大,以确保退役士兵职业教育毕业率达85%,保障退役士兵专项管理资金用到实处,最大限度为退役士兵服务。
二、有关报读专业的要求
1、国家开放大学部分专业名称有所调整,退役士兵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必须按照下图专业名称填写:
专科 |
1 |
茶艺与茶叶营销 |
2 |
法律事务 |
3 |
会计 |
4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5 |
家庭农场经营管理 |
6 |
建筑工程技术 |
7 |
劳动与社会保障 |
8 |
农业经济管理 |
本科 |
1 |
土木工程 |
2 |
行政管理 |
3 |
法学 |
4 |
工商管理 |
2、退役士兵可报读专业仅限以上范围,允许学员在招生专业范围内转专业,办理流程与普通开放教育转专业要求一致,超出范围报读其他专业的,相应的学习费用由学生本人承担,不享受学费补助政策。
3、学生没有专业意向的,教学点可根据实际办学情况,建议学生报读省校三个自建专业,即茶艺与茶叶营销、家庭农场经营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报读专业尽量集中,便于班级管理,有效规范项目管理。
4、特别提醒:专科不得招工商管理、行政管理专业。
三、有关招生时间的要求
1、省校招生办于每年秋季开学初期会邮寄当年退役士兵招生简章到各分校招生办,各分校招生办应及时下发招生简章到各学院、工作站。
2、各教学点招生工作开展前期应与当地民政局安置办沟通好招生宣传工作。
3、退役士兵学员于第二年春季正式注册入读,退役士兵学员不得在秋季注册入读。
4、各教学点应与当地民政局安置办确认好招生截止时间,保证《报名表》顺利盖章。
四、有关报名材料的要求
1、《福建省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报名表》(民政局提供)应按照学生填表→当地民政局安置办盖章→当地电大盖章→省电大招生办盖章的顺序签章。当地民政局安置办未盖章的,各教学点不予盖章。
2、《福建省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报名表》上应贴本人近期一寸蓝底证件彩照。
3、身份证和退役证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4、每位退役士兵学员的《报名表》和上述复印件用订书机订成一份
5、学生《报名表》右上角需编号,按照花名册顺序叠放。
6、《退役士兵报名汇总表》上的名单顺序应与《报名表》的叠放顺序一致,便于核对。
7、《退役士兵报名汇总表》上的信息务必准确,纸质版汇总表要求教学点负责人、经办人员签字并加盖教学点公章,电子版汇总表发到指定邮箱(待通知)。
8、各分校招生办应按照要求认真整理、仔细核对好学生个人报名材料和教学点汇总表,以地区为单位集中报送省电大招生办。
9、以上材料报送时间:因省财政厅拨付学费补助款时会电话回访部分退役士兵学生,在春季招生结束后先将退役士兵汇总表报送省校招生办,秋季开学第一个月内各教学点可以依据学生春季实际学习情况,再报送正式报名材料及汇总表(具体时间待通知)。
五、有关退役士兵教材费的要求
1、因省民政厅退役士兵学费标准下调,经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自2019年春季入读的退役士兵,教材费由学生按需自理,省电大不再承担学生的教材费用,各教学点应在学生报名时明确告知学生。2018年春季以前(含2018年春季)入读的退役士兵实际产生的教材费用仍由省电大承担。
2、为确保退役士兵专项资金的规范管理,自2018年秋季学期开始,退役士兵教材征订必须在“福建电大教材网上征订管理系统”上单列征订核算,具体操作可咨询学籍科聂老师(0591-87854590)。
六、其他事项
1、完整的报名材料一式三份,一份交民政局安置办,一份交省电大招生办招生管理服务科,一份教学点保存。
2、《退役士兵报名汇总表》可在“退役士兵项目管理服务”群文件下载。
3、在“国家开放大学招生管理系统”中录入学员信息时,一定要在“备注”栏输入“退役士兵”这四个字,以便教务部门识别退役士兵身份,统计相关数据,有效组织退役士兵专项考试。
4、如有问题可咨询招生办招生管理服务科徐老师0591-87837764。
招生办公室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