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系:
为切实做好2017-2018年度科级及以下人员考核工作,现将《理工学院2017-2018学年度考核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理工学院
理工学院2017-2018学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闽电大〔2015〕29号)和《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科级及以下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闽电大人〔2018〕17号)文件精神,制订本年度考核工作方案,并经学院党总支委员会研究后提交党政联席会议通过。
一、考核评议小组
组长:雷乃旺
副组长:谢孝碰
成员:林青黄林昊祁芳斌王慰娟曾起堂
章学珠彭代梅
二、考核工作安排
(-)10月18日前,年度考核工作动员部署。
(二)10月21日前完成个人总结,填写考核表。
(三)10月22日前教学人员由支部书记对思想政治表现进行鉴定,系主任对教学质量、教学改革情况进行鉴定。行政人员由直接上级对年度工作情况做出鉴定。
(四)10月23日前教学人员系列完成各项目考核评分,考核评分办法(详见附件1)。
(五)10月25日前,教学人员系列以系为单位,由系主任监督教师互评、讨论,形成考核结果,提出“优秀”等级人选,填写《学年度考核结果呈报表》。行政人员系列由学院领导班子综合考评后。形成考核结果,提出“优秀”等级人选,填写《学年度考核核结果呈报表》,推优办法详见附件2。
(六)学院各类人员年度考核结果经考核评议小组讨论通过。学院党总支委员会审议并报请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认后,上报学校人事处。
附件1
2017-2018学年度教师考核评分办法
教师学年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教学工作量考核点30%、教学质量考核占25%、师德综合评议考核占20%、教学改革创新评议考核占15%、科研考核占10%。
一、教师教学工作量考核办法(30分)
根据教师学年度完成工作量情况进行考核评分,教师学年度教学工作量达岗位一级,考核分为24分;学年度教学工作量达岗位二级,考核分为26分(教投27分);学年度教学工作量达岗位三级,考核分为28分(教授30分);学年度教学工作量达岗位四级,考核分为30分;学年度教学工作量在等级之间的,超过部分按比例折算记入(考核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二、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25分)
教师教学工作完成的质量考核,由系主任组织本系教师听课评分和学院组织评分组成,教学质量考核分为教学质量评估分×25%。
三、教师科研考核办法(10分)
根据《福建广播电视大学专任教师岗位聘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闽电大行〔2009〕129号)文件精神,各岗位教师完成岗位各级科研任务,按以下计分。
师德师风考核主要考核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平,教书育人能力和服务意识,由系主任组织本系教师评议打分、四、师德师风考核办法(20分)
具体考核指标及分值见“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师德师风考评表”。师德综合评议分为师德师风考评分×20%。凡触及师德“一票否决”的行为,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教学改革创新评议考核办法(15分)
教师本年度参与教学改革创新项目及分值见下表,本项最高得分15分为限。
2017-2018学年度考核推优办法附件2
一、考核原则
严格按标准、条件确定优秀等次人选,不搞特殊化,做到宁缺毋滥,同时应兼各职务、各系列、各层次的优秀人数比例。
二、考核内容
(一)教学岗位人员:侧重考核师德师风,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和科研,以及在教学改革创新方面的贡献和培养青年教师的情况。
(二)管理岗位人员:侧重考核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的敬业精神、服务态度、管理能力、工作效率、创新意识、工作业绩和廉洁自律情况,以及在学校重大工作和全校性中心工作等方面所作的贡献。
三、评优条件
优秀等次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业绩显著。
(二)教学系列人员无教学事故,很好完成教学工作任务,教学效果好,民主测评优,无旷工现象。
(三)行政系列人员无工作事故,很好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效果好,民主测评优,无旷工现象。
(四)全年病事假(除公假、进修外)累计未超过15天(含15天)。师德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对于存在师德问题的人员,考核结果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以上等次;师德考核分或教学质量考核分低于80分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四、优秀指标分配
2017-2018学年度考核优秀指标共3人(不含处级干都),根据各系、科人数具体分如下:
信息与计算机系:2名
农林与工程系:1名
管理人员:0名
非编人员:推荐2名,上报后由学校统一考核评优
附件3
理工学院教师师德师风评分表
(2017-2018学年度)